內容: 我是住在利海小區19號樓頂樓的業主,05年入住已發現陽臺和臥室漏雨,下雨時陽臺像瀑布一樣,臥室由滲水逐漸變成滴水,現在已發展成牆面大面積發霉滲水滴水,牆皮脫落,據說之所以頂樓漏雨這麼嚴重是因為建房時房頂防水偷工減料造成,曾經不斷找過物業修房,不僅沒修好而且越發嚴重,物業說我們沒有維修基金,按理說修房應該是開發商的事兒,今年物業承諾會與開發商商量把屋頂整體修一遍,至今還未見動工,近日又說物業經理已換,修房材料已備齊,但開發商不讓修,不讓動工,具體原因也不給解釋,給開發商打電話詢問告知讓找物業,給物業打電話告知開發商不讓動工,具體原因雙方都不告知,我家房子再不給修將無法住人,本想自己花錢維修,但現在的情況是只能整棟樓修,單修自己家樓頂不起作用,這樣一來費用太高,無法承受,房屋問題給我帶來無盡的煩惱,水壓不足,供熱沒有,屋漏發霉,有家不如無家,真是家不像家,想在只求房子漏雨能修好,望政府替我做主,幫我解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