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問下,我05年參加工作在蘇州那邊上的社保,07年回到天津在天津這邊上的社保,我想請問下我在蘇州那邊上的社保怎麼樣纔能轉到天津,我現在在天津社保系統裡查不到在蘇州那邊的記錄,當時是說可以轉過來的為什麼查不到呢,是不是05年到07年之間的社保就白上了?要從蘇州那邊把這部分錢取出來嗎?還有社保的年限怎麼算呢,在蘇州那邊上的社保算在上保險的年限內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如果您在蘇州工作期間繳納的養老保險當時已經轉入了天津,可以視同在本市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與在本市參保的年限合並計算為養老金的繳費年限。
如果當時沒有辦理轉移,2010年以後再轉移時要按照新的規定辦理轉移手續,要同時按比例轉移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儲存額。轉移時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需為您出具《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員憑此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達到退休年齡後,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基本養老金。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