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拆遷家庭定向安置住房,請問是不是在其取得《房地產權證》後即可上市交易?
2、交易的時候,我需要繳納什麼費用?是不是還要繳納涉及差價的20%給地方政府?這個差價如何確定,是不是(政府指導價—購買價格)*20%?
您反映關於定向安置房的問題,區房管局回復:定向還遷安置房(經濟適用房)取得房地產權證後即可上市面上出售。交易時須交納80元登記費、每平方米6元手續費、如所購買房屋不滿5年(以契稅票為准)須交納1%個人所得稅、契稅(按市場評估價及面積而定)。
已與反映人進行了溝通。
感謝您對我區工作的支持與參與,祝您生活愉快!
河北區房管局
201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