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各位領導好:
本人戶口在張家口市,2006年開始自費在張家口市本地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現在在天津港保稅區工作,單位10年8月開始給我加納五險。現在想把保險統一轉到天津,我有以下問題諮詢:
1.張家口市每年7月底8月初纔開始收取當年全年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那麼今年我1-7月的這些費用是在張家口繳納,還是在天津繳納;
2.張家口的社保人員告訴我醫療保險不能異地轉移,而且我的醫療卡裡面沒有金額,為什麼繳納了將近4年的保險,卡裡面卻沒有金額呢,還有他們說養老保險統籌部分不能轉移,只有個個人部分能轉移,為什麼錢都是我自己交的,養老保險卻只能轉移一部分。保險轉移以後我在張家口的醫療卡還能使用麼,還是使用有限制。天津再交保險還有新的醫療卡麼。
3.如果轉移的話,我個人需要提供哪些資料那那些部門辦理哪些手續。
4.由於保險存續將期間是在兩個地方繳納的,對退休後享受保險有什麼影響麼?
5公司上五險,比張家口多三險,這三險我還用把06年全年-10年7月的補繳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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