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是紅橋區矙海樓盤(北開花園小區)的業主,該樓盤屬於新交付使用的樓盤。新房裝修時,發現洗手間中的自來水水管和中水管竟然是同一根水管(合同中明確標明,自來水水管和中水管是分開的),經與開發商協調,其稱將予以修理,並出具維修單,作為日後的憑證。維修以後,不但多出漏水,開發商的售後服務部門也以種種理由拒絕出具維修單。作為新房的業主,沒有實際入住,新房卻多次維修,感覺難以接受,請求政府予以幫助。
注:在與開發商售後服務部門的協調中,並無不合理要求,只要求開具維修憑證,但其卻出爾反爾,致業主利益已於不顧,令人無法接受。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了解,此事屬於民事糾紛范疇,應該根據您與開發商之間簽定的合同進行解決,如果開發商未履行合同,您可以采取求助消協、依法進行仲裁,及到法院訴訟等方式解決您的糾紛問題。
紅橋區政府辦
201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