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靜海縣大邱莊鎮李八莊村村民,今有關於農民土地耕種問題特向農委諮詢,本村現有大約1000畝耕地從09年開始鎮政府下通知不讓群眾耕種,《至今也沒有對付補足款》說每畝地每年給400元補足,今年春季大部分村民看著土地將要荒廢,自發的把自己的耕地繼續耕種。2010年7月26日村裡統計全村土地耕種情況發放農業補貼,並通知凡是在那個范圍內不耕種的農戶農業補貼照常發放,凡是以耕種的農戶農業補貼及400元的補足一律不給。需要說明的是:這部分土地沒有被國家征用。本人最不明白的是:土地荒廢有補貼,耕種土地反到受到制裁。請問政府是否有這樣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