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居小區內業主居住的房屋私自亂擴院子 、亂建問題是一個由來已久的問題。
提昇中華民族的文化素養,共創美好和諧社會。這樣的宣傳標語,在天津這座現代化大都市隨處可見,然而,一個個寧靜、優雅、舒適的居住小區,在人們入住以後,有一部分人就不顧小區居民的整體利益,任意的私搭亂建,糟蹋小區的整體環境。而這些暴殄天物的行徑在梅江南地區(天津梅江會展中心)附近尤為明顯。居住在小區的居民依賴於物業公司來管,物業公司借口其沒有執法權,管不了或者根本就不管,導致業主不交物業費,造成惡性循環,最終導致物業公司撤出。在這裡懇請有關管理當局實地看一看,並幫助我們文明的市民,願意享受美好生活的的市民,解決這一難題。
建議:政府主管部門能否出臺一些法規,來整治這些典型的、普遍的、依靠文明居民自身能力解決不了的城市頑疾。
張女士你好:
你提出的建議非常好,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關於私搭亂蓋的管理,在新頒布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中就有明文規定,其中第45條規定: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搭亂蓋。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強制拆除,強制拆除費用由違法責任人承擔,並處5000至20000元罰款。小區是大家的家,環境要靠大家!謝謝你對市容環境的關心和愛護!
天津市市容園林委
201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