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六月二十八號在天津出入境管理處申請了因私護照辦理,原籍公安部一直說沒有收到協查函,今天通過天津市出入境管理監督部門的幫忙,總算是把協查函又發了兩遍,下午蘭州那邊纔確認收到了,非常感謝監督處的同志給了我莫大的幫助,不過懸著的心始終沒有落下來,今天一共發了兩次協查函到蘭州,而那邊到下午纔確認收到了,在此期間,我已等了一個月了,這一個月算是白等了,如果等到回函的時候又是石沈大海,下個月七號就要辦簽證出國,真不想再遇到什麼意外了,要不然這次機會只能因護照問題而隨之消失了,心裡真是著急萬分。我不清楚發協查函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程序,為什麼不能確認對方有沒有收到,至少應該有個回執功能啊,如果我們不想方設法去追,或許一年半載也難辦出來,這是系統的不完善,還是工作的責任范圍呢?當然我也不想追究這是什麼地方出漏洞,只求這次能順順利利能辦到護照。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7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