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天津市南開區西湖道與紅旗路交口的人纔公寓,已經建成並入住三年了,為何還不給辦理房產證,導致本人戶口無法辦理遷移,孩子馬上就要涉及到上學問題,學校只看房本,不看契稅和合同。不管怎麼樣,三年了房本也應該給辦理了,應該早就超出國家規定時間了。希望給我一個答復!
孫濤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7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