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房是一樓。廚房裡從樓上通下來的下水管道由於年久失修已發現滲漏了。房屋屬於私產,但這個下水管屬於公用的。而且這段下水管只對樓上有用、對一樓沒用。現在管道上的鏽跡很嚴重,一旦漏洞擴大後果不堪設想。我們小區又沒有物業管理。
為此我提個建議請參考:老樓房裡的下水管道即是公用設施,其維修問題應由公方負責。現在的規定據說須由個人負責。這種辦法不合情理。
張寶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7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