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
您好?首先對我諮詢退休時間確認問題給予答復衷心感謝。我的具體情況是當時屬於企業乾部,檔案在人事局,我在寶坻棉紡一廠上班,退休前我的專業技術職稱是會計師,行政職務財務科科長;經營系統黨支部書記。上班時,按乾部待遇。由於身體不好申請病退,1994年11月10日由單位批准退休,1994年12月8日由工業局批准退休,1994年12月9日由人事局批准退休。望領導幫我解決我的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盡快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7月23日
您好!按照當時的管理權限,縣人事局負責批准退休,縣勞動局負責審批待遇。按規定,退休人員從企業向勞動部門申報並經批准退休申報手續的次月領取養老金。從您單位為您繳費的最後時間為1995年1月看,您退休待遇應從1995年2月起算。 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