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具備購買限價房的資格,本人原工作已辭職(工作滿一年以上)現已在新單位工作。在辦理收入證明時是回到原單位辦理嗎?如果原單位已不是他們的員工為由拒絕為我辦理,我該怎麼辦?就不能購買限價房了嗎?
(此貼已反應給國土房管局,他們說不屬於他們的管理范圍。收入證明的審核屬於民政局管理)。
謝謝!
小劉同志:
您好,按照政策凡是符合限價商品房資格的家庭,應提供上一年度收入證明。據你所述情況,應該由原單位出具收入證明。住房保障是一項利民政策,作為原單位應予配合。
天津市民政局
20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