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們是河東區新兆路惠森小區業主,我們房屋外部結構的景觀燈,走的是公攤電表,誰給付賬,物業,業委會,都沒和業主通知!
李先生你好:
你反映的問題經我委信息中心調查,答復如下:新兆路惠森還原外部景觀政民建設工程系2010年液晶照明網絡建設工程,是2010年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八項工程』的內容。該工程的建設由同方股份公司承擔,於2010年7月10進場,工程期間的臨時用電,已采取預交費的方式進行(票據附後),工程完畢後,接入專用供電線路,不使用小區的電源。至於小區物業、業主會是否通知你,與工程無關。
由於你留的聯系方式不真實,所以無法聯系到你本人說明情況。
天津市市容園林委
201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