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女士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區教育局,現答復如下:
1、根據市教委《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收費管理的意見》(津教委監[2003]5號)的規定,高中擇校生收費標准:一般高中每生一次性收10000元;區重點高中每生一次性收18000元;區屬市重點和市直屬重點高中每生一次性收24000元。雙港中學系區級重點高中,根據規定擇校生每生一次性收18000元。
2、天津市教委、天津市糾風辦、天津市教委工委、天津市物價局、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審計局、天津市新聞出版局聯合出臺《天津市2006年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國辦高中嚴格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三限』(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嚴格限制擇校比例和收費標准。招收擇校生要以學校為計算單位,每個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總數的25%。要按照報名學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一次招滿的規定。雙港中學招生總計劃為270(其中計劃生202名,擇校生為68名),招收擇校生的分數的判定是根據考生報考雙港中學擇校學生的志願和學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68名最後一名學生的成績,即為雙港中學擇校生分數線。
3、按招生政策歷年的國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計劃生和擇校生向社會公布,在完成各高中校招生後,招生分數線均向社會公布。
4、天津市物價局網站教育收費中,對高中招生收費及收費學校均有規定。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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