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國家有規定,土地被競拍走以後一定時間內必須建設呢?我記得有這樣的規定吧?為什麼我們單位樓下這塊地 貌似已經空閑了兩年多 沒有動靜?難道沒有人管理嗎?六緯路與10經路這塊有一大片土地閑置2年多。
張振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7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