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保局領導:
您好,百忙之中打擾您了!我想諮詢下:企業在職職工(女士)因病死亡的,其父母為天津農村戶口,均已過60歲,父母患有腦血栓高血壓/子宮肌瘤等癥。另有一姐姐已遠嫁內蒙。請問:
1.父母有少量土地,但因無力耕種,收入基本靠其女供養,父母是否符合一次性救濟費的發放范圍?
2.如果符合,是否應發放:9個月的天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或者具體標准應該是多少?由誰來發放?
3.如果不符合,政策依據是什麼?因為父母均已年老多病,沒有了女兒的照顧,他們生活真的無法生活下去。
4.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天津市有沒有政策來對困難群體的關懷或救濟?據我所知外地如是這種情況,企業或是國家會每月進行適當金額補助,直至人終。
我們本不想給國家和政府添麻煩,但是白發人送黑發人本就讓人無比心痛,父母已無力照顧自己,只好尋求政府的幫助,謝謝您們了!
亡妻之夫
舒先生:
您好,我市城鎮低保標准為平均每人每月450元(家庭月總收入除以家庭成員),如果您家庭的月人均收入不足450元,則可以申請低保。月人均收入451元至550元的家庭,且生活確有困難(例如患有大病)可以到戶籍所在地街道申請特困救助。如果家庭人均收入451元至550元,但家中無特殊困難的,屬於低收入群體,不能申請特困救助,可以申請享受物價補貼。請結合您自身的情況,到街道具體諮詢相關政策。
目前,民政部門對於一次性救濟無發放范圍。您也可以就這個問題諮詢其他相關部門。
天津市民政局
20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