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關於今年的高溫補助,看到電視上報道,會有一個新的標准,請問,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按照新標准執行,還有天津市及開發區的規定又是怎樣的,謝謝您的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今天我市防暑降溫費的月標准是83.8元,6月至9月按月發放或一次性發放。我市沒有高溫補助政策。開發區與市區防暑降溫費標准應當一致。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