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我對象是天津市人,請問一下:結婚幾年可以將我的戶口轉到本市,如何辦理?在未轉到本市期間,需要辦理臨時戶口嗎?
謝謝!
尊敬的王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7月19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您可到您愛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按投夫政策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