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下鄉知青一直在外地,現已退休想回天津所需回津材料已報子女戶籍地派出所。因子女無力購房,租房住。戶口在我弟弟戶籍上,所我這次申請落我弟弟的戶籍。審核講我沒有住房不能遷入,請問像這種情況應開怎樣辦理,我准備戶口遷回後以我自己的名字買房,因在買房只能以子女名字買以後會有一些問題。
謝謝
尊敬的王穎: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7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