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領導您好:
我1979年高中畢業,1980年7月開始到街道勞動服務公司下屬的街辦企業及街道辦事處做臨時工,1983年1月招工進了國營廠。我從1980年7月到1983年1月連續在街辦企業和街道辦事處工作兩年半,請問這段工作時間是否可以計算工齡?如果可以計算,需要辦理什?手續。謝謝領導關注!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盡快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7月13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如果當時您沒有辦理正式的招工手續,這段工作時間是不能計算工齡的。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