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天津開發區上班的一個外地人員,已於2010年6月30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我想知道這些五險一金可以轉回我的老家鄭州嗎?哪些可以繼續交,哪些不能再繼續交。具體的操作流程是什麼,我要怎麼做?
尊敬的網友:
您好!如果您回原籍就業參保,可以將天津市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進行跨統籌轉移。(醫療保險跨統籌范圍轉移經辦細則正在制定中,目前可以辦理養老保險的轉移。)外省市人員沒有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參保的,不能在個人繳費窗口辦理參保手續。在本市失業期間可以暫時保留社保關系,待重新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通過用人單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