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領導您好,我是黃莊街北寺村的村民,我家的房子是買的村大隊的房子,包括門面,前後共兩排,後面已經翻蓋了新房,建房證是自己起的,但是前面的門面沒有建房證,房子是在村大隊的拍賣會上面拍賣買來的,我想問問我家前排的門面房給起產權證麼?還有我們村拆遷的時候怎麼賠給我們家。
村大隊裡面的人我們問不出結果,所以請求政府領導根據我們家的情況給出一個具體的答復。
還有村裡面的配電室一直佔用我們家的房子,這件事情應當怎麼解決?找村長書記都沒有明確的答復,希望有關領導能告訴我應當怎麼解決。
希望領導們能正視我家的問題,給我家一個解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有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督查室
2010年7月15日
您好!依據《武清區2010年城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實施細則》規定,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以房屋所有權證為依據。您的合法房屋在拆遷安置時,可享受『拆一還一』補償安置方式。確定合法主房依據『在房屋合法證件界定的四至范圍內,只能有一處批准建設的主房』,因此產權證取得要依法依規。關於個人與集體之間問題,應由你本人與村委會協商解決。
武清區黃莊街道辦事處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