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別墅區私搭亂建、佔地圈院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應該哪個部門受理?應該哪個部門負責治理?投訴後沒有治理怎麼辦?屬於什麼責任?
王韋網友你好:
關於私搭亂蓋治理問題《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第45條規定: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搭亂蓋。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強制拆除,強制拆除費用由違法責任人承擔,並處5000至20000元罰款。
天津市市容園林委
201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