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在天津打工的人,我的戶口在幾年前已經是天津戶口了,我一個人在天津工作,父母在東北農村,身體不好,我這幾年給他們接到了身邊,由於父母是農村戶口沒有醫保,看病一分都報銷不了,農村的醫保還沒有落實到我們那裡,就是落實了也不可能會去看病啊。這些年給父母看病就花去了我幾十萬,以至於我現在36歲了也還沒有結婚的『權利』我想問問市領導,我這樣的情況,父母是不是可以把戶口隨我一起遷入天津,如果能需要什麼條件,十分感謝。
尊敬的姜廣文: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7月1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根據您的條件,您父母可以到您戶口所在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