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東盈裡的業主,我們小區的物業公司是豐盈天地物業公司,他們收了我們業主的停車費,但小區的保安經常讓沒有交停車費的人把車開進去,佔了我們的停車費,使我們沒有停車的地方,多次反映,物業公司給我們的反饋是:我們沒有辦法。
春節時,由於物業公司管理的問題,使我的車被炸,修車費我就花了1000多元。多次找物業要求解決問題,到現在也沒有答復。
請政府幫我們解決問題。
尊敬的華舒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物業辦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關於停車位問題。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交納場地佔用費,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停放的具體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並公示。區物業辦已建議管理該小區的豐盈天地物業公司於小區業主會協商,制定出符合東盈裡小區的停車管理辦法。
2、車輛受損問題。關於您反映的機動車在小區內被炸問題,您可以和物業公司協商,如對物業公司管理存在異議,可以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