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我3月份上班時出了事故,單位已給我報了工傷,但還沒定下來是不是工傷,在我休息這三個月中發我病假工資(80%),對嗎?令外我有防暑降溫費嗎?
2。休息期間領導先後兩次上門一次電話讓我交病假條,我說勞動局定我不是工傷我就補交,可現在我病沒好還動不了,領導說你動不了讓你家屬來交!這樣做對嗎?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傷認定的時限是60日。在工傷認定結論下發之前,職工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此階段的休假及待遇問題。待工傷認定結論下發之後按照確定的停工留薪期休假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停工留薪期應當從發生工傷時確定。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內應當發放工傷職工防暑降溫費。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