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了方便廣大人民群眾,出臺了便利措施,從今年6月1日起進一步擴大外國人居留許可簽發對象。然而,對我們來說增加的卻是麻煩和增加數百元的簽證費用。
我的愛人和孩子都是外國籍,以前,外事科給簽發的是一年有效,可以出入境一次的L簽證,費用是160元,到期之前可以可以續簽。而現在出臺便利措施後,給我的愛人發的是一年有效的居留許可,還要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體檢,簽證費是800元,而且公安機關說不再給簽發以前的一年有效的L簽證,居留許可也只有一年,到60歲以後纔給2年。因此,給我的感覺就是增加麻煩和費用,沒有起到當初『便利措施』的目的。希望公安機關能夠想辦法解決一下實際操作過程中的不便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7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