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慶你好:
您反映天泰路東悅裡7號樓頂層屋頂陰水的問題,區房管局回復:關於信中反映維修資金的問題,依據津國土房物[2008]650號文件第八條的有關規定,申請使用維修資金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制定方案: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據業主、業主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的意見及查勘結果,提出維修計劃建議制定《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業主、業主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提出使用建議,並在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指導下,委托相關單位制定《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二、業主確認:《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應當經專有部分佔相關建築物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佔相關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並在小區明顯進行公示。
三、辦理備案: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單位到項目民在地區區縣房地產管理局辦理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備案,並提交下列文件:1、專項維修資金賬面餘額證明;2、《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3、《業主大會或者相關業主書面確認證明》及《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證明》。
根據相關法規,居委會應履行維修資金申請使用的組織推動職責,按照上述程序辦理維修資金的申請使用。
感謝您對我區工作的支持與參與,祝您生活愉快!
河北區房管局
201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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