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合莊村村民,結婚後由於丈夫非農業戶口所以戶口未遷出,一直享有四合莊村村民待遇,但去年村裡突然告知由於外嫁原因不再享有村民待遇,我感到很茫然,想請問領導,我們外嫁女究竟該歸屬哪裡?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7月1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根據多數村民要求為平衡戶口流動,經兩委會及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已出嫁女的戶口能遷出的一律遷出否則不享受村一切待遇。
201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