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高溫補貼,我想諮詢一下,天津市有什麼文件規定高溫補貼發放的崗位,條件,以及發放的金額,形式?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市用人單位在每年6月至9月發放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是屬於生產性補貼,是計劃經濟時期建立的。是為從事高溫冶煉、惡劣環境等特殊生產環境和條件下的某一具體生產工種崗位的職工提供保護或補償而設定的。從原勞動部門對發放范圍及標准的審批情況看,一般對一個行業具有相同性質的崗位或一個企業的某一崗位進行審批,項目繁多,標准不一。現在,高溫津貼的發放標准由企業自主決定。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