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名環衛工人,炎炎夏日。至今軍糧城衛生隊沒有落實防暑降溫的相關保障,請求勞動保障監察調查此事,還有最近在網上看到有關天津市最低工資指導標准提高的消息,每月920元,我每月800元工資收入,已經違反了天津的這一規定。以上反映的問題均屬實,請求調查此事,鑒於本人的文化水平,語言表達上欠妥之處請見諒,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應當為在崗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目前天津市最低工資標准920元,用人單位為職工代繳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後可能會低於920元。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工資福利待遇相關規定,職工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屬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因仲裁受理程序的要求,我們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