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醫保卡丟了,現已經掛失,到所在街道南開區萬興街道勞服中心申領社會保障卡,告知45個工作日,這期間我想申請社會保障臨時卡,告知沒有臨時卡無法辦理,我很不理解,為什麼其它區都可辦理臨時卡,該區卻沒有呢?為什麼各個區的政策都不一樣呢?請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申卡人在社保卡未下發之前,可以申領臨時卡就醫使用。各街道勞服中心應當提供臨時卡,如果街道勞服中心臨時卡已經發放完畢,應當向市相關部門繼續申領臨時卡以備發放。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