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今天早晨上班騎車途中摔著了,摔胳膊和太陽穴了,到港口醫院看病被醫院工作人員告知外傷不能走醫保,必須先自己交錢然後用藥費單去單位報銷,我對此很不解,請問這是為什麼。
尊敬的網友:
您好!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傷害的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如果是個人摔傷則不屬於上述情況,醫院可能是不好判斷參保人員是摔傷還是責任事故造成的外傷,要求參保人員墊付。感謝您對醫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