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北辰區區長您好:
我家是03年搬到普同裡,現在要開據一個關於我家房屋人戶分離情況的一個相關證明,我們這裡沒有居委會,得去管我們這片的天穆鎮居委會去開證明,但人家又說不了解我們的情況不給開證明,像我們這種情況應該去哪裡開這個證明呢?希望你能在百忙之中幫我們解決這個問題。謝謝您了。
尊敬的王女士: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區委區政府十分重視您諮詢的情況,正由相關部門調查核實,請您耐心等待。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7月5日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區委區政府十分重視你反映的情況,立即責成天穆鎮調查處理,現網上答復如下:
經查,您的戶口無法遷移是因家庭內部尚未對此事達成一致造成,並不是因不可抗因素不能進行遷移。且根據您的具體情況,您沒有達到申請低保的要求,故目前無法給您開具相關證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天穆鎮人民政府
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