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將房子過戶給親戚,旁系親屬關系,以買賣形式過戶,房管局的人說要繳納買房款做押金,押一個月,有這樣的規定麼?目前只是為做房屋過戶,沒有實際發生買賣關系,除開具親屬關系證明以外,還可怎樣不交押金?
郭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6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0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