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傷殘證明什麼時候能辦理?是每年分批辦理還是隨時可以辦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提到的『傷殘證明』不知是哪方面的傷殘證明。人力社保部門負責職工因工負傷後,工傷人員的傷殘鑒定工作,鑒定部門在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如果是非因工殘疾人員的傷殘鑒定工作不在人力社保部門的業務范圍。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