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三令五申抑制房價可天津連經濟適用房價格都在漲,例如:名景家園,和苑小區後面開始賣的樓較前幾天賣的幾號樓均價漲了4,5百,總房款就漲了將近5萬元,這與商品房距離越來越近了,還如何保障我們拆遷低收入居民的利益呢。 我多花了這幾萬塊錢,得到的品質與實物是和同一小區的前幾天開始賣的那幾棟樓是一樣的,根本沒有分別。這是為什麼,價格不能夠跟商品房一樣憑空漲的吧?希望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這已經不是建築成本的問題了,因為是同一個時間段開發的!如果是無理由的,希望有關部門責令開發商將我們多繳納的房費予以退回。
尊敬的尤科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開發企業在銷售經濟適用住房前應到市價格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銷售價格審批手續。截止到目前,您反映的名景家園、和苑小區這兩個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尚未到我委申請辦理銷售價格審批手續。
另外,經向市國土房管局市場處了解,上述兩個項目也未辦理售房銷售許可手續,屬於擅自售房行為。因此,我委已建議市國土房管局對上述兩個項目擅自售房的做法進行調查核實並依法規范。您也可以向市國土房管局反映或了解核實情況。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