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華路166號(新華路和保定道交口)海珠大廈工作。每天進出單位都成了麻煩事,人行橫道包括盲道,都被寫字樓的『天津市海珠發展物業服務發展有限公司』私自劃分為停車場,按月租售給寫字樓的員工。現在每天樓下的車子一輛挨著一輛,行人根本別想走在人行道上,而且他們劃分的停車位,全部佔著盲道。人行橫道和盲道,本身就政府給於老百姓的福利。讓弱勢人群安全出行。現在我們不得已要走在非機動車道上,和機動車道上(保定道一側,沒有非機動車道)。我現在想了解,這個佔人行道盲道的『停車場』是否有正規經營手續?這樣的公用用地,可不可以私自劃分?他們的『經營』需不需要各業主認可?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支隊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有關人員進行實地調查。經現場查看,您反映的海珠大廈停車場並無正式經營停車場的手續,也未在停車管理部門注冊。就此情況,我支隊秩序科與反映人進行聯系,了解到海珠大廈物業管理方每月收取海珠大廈員工300元的停車費用。就此問題,我支隊將責成管界泰安道大隊對該大廈物業方及業主進行聯系溝通,並就存在的不規范行為依法進行整治,淨化周邊交通環境。同時對涉及的大廈內部管理問題,建議諮詢人與大廈管理方進行溝通,必要時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反映。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交管和平支隊2010年6月18日
【NO.49】盲道成『忙道』 怎樣纔能真正『幫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