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關領導: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市民,於07年在西青區購買金廈房地產開發的商品住房一套,小區為涵溪園12-1-501,自從購買之日起,便發現房屋出現很嚴重的漏水質量問題,一處為客廳陽臺落地窗窗戶與地梁交界處漏水,木地板已經被泡起鼓;一處為大臥室牆角漏水,牆面已經被泡起鼓;一處為小臥室牆面上角漏水,牆面已經被泡起鼓,就此問題多次與物業及開發商聯系溝通,但是兩家相互推諉,物業理由為這是開發商的問題讓我找開發商解決,物業只負責登記,我登記後並未有人來修理。於是我又千方百計的找到此項目的開發商負責人,但是這位負責人說他已經不負責此項目了,讓我找新的項目負責人,但是新負責人的聯系電話又沒有,就這樣已經過去3年了,馬上又到了雨季了,我實在是不知道應該怎麼辦了,偶然之間,我發現了這個網站,所以我寫了這封投訴信,望有關領導在百忙之中能夠予以關注解決。
最後,再次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中北鎮政府調查了解情況。辦理結果我們會通過二次答復的方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6月2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李七莊街道辦事處了解情況。李七莊街道辦事處已與小區物業取得聯系,盡快督促物業與開發商解決此事。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