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是團泊鎮孟家房子人,現在南開大學讀書。家裡有父母,哥哥,哥哥前幾年履行公民義務去軍隊當兵, 後來轉為非農業,復原後沒有穩定的工作,只有當時國家給的2萬元,後就被村裡認為是買斷,現在團泊鎮開發,賣地分的錢,農業戶口可以100%分,而我哥卻一分沒有。
希望您能夠提供幫助,那2萬元能被認為是買斷麼?那2萬元具體是什麼錢?
萬福來同志:
您好,我局優撫處同志多次電話聯系您,但是一直沒有人接聽。我們需要了解您兄退伍時因何政策轉非安置?請您具體說明,或者到靜海民政局諮詢。
天津市民政局
201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