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武漢這邊的,1995年參加工作單位只買了社保。2001年買斷了工齡同時中斷了社保的交費。現在已經有9年未交社保醫療。請問我是該補交,還是重新開戶以個人賬戶交?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如果您只在武漢參加過社會保險,並沒有在天津市參加過社會保險,請您諮詢當地社保部門。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