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諮詢一下,我現在正在辦理購買限價房的手續,需要出示我父親的房管證,但是現在的問題是房管證上的地址表示和身份證還有戶口本上的地址表示是不一樣的,我們戶口本還有身份證上標注的是昌寧南裡11-1-10號,而房產證上標注的是昌寧南裡11號樓1門405-409,以前的房本好像都是這麼標注的,不知道在辦理限價房手續的時候是否需要房管局出示證明,證明這個11-1-10號與11號樓1門40-409屬於同一套住房,謝謝!
崔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6月1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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