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外地工作,在津登記結婚,愛人為外地戶口少數民族,均為初婚第一胎生育,孩子已經一歲3個月,沒辦准生證,現在想上戶口,請問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手續?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諮詢的戶口問題,我分局十分重視,您需攜帶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居委會證明和新生兒出生證、新生兒未在母親原籍落戶證明、新生兒落戶申請到屬地派出所先行申報,經審批後辦理戶口登記。
公安紅橋分局
20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