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華潤萬家配送中心工作近一年,是勞務派遣工,想離職,辭職報告已經提交一個多月,他們就是不辦理離職手續,現在有幾個問題反映一下,希望給予完整答復!
1.勞務派遣單位私自扣押勞動者合同,想離職,他們不給
2.公司手冊上的制度,不公開,也不合理合法,存在亂罰款現象
3.勞務派遣單位,私自收取勞動者150元押金和10元飯卡費用,應屬違法,應該處已罰款,他們有人,無人管理此事
4.不給勞務派遣工上保險
5.加班不給加班費(每天工作10小時)
6.2009年10月7日,8日加班不給調休,也不給200%加班費
希望有關部門查查,也請紀委查查這個單位的後臺
尊敬的網友:
您好!被派遣勞動者應當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如果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因仲裁受理程序的要求,我們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