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為和平區沈陽道三多裡的一戶居民,近日來,坐落在沈陽道和哈密道交口新疆南路上有一建築樓,此樓與我住宅的樓間距僅為11米,我們鄰裡看過此樓的圖紙,此幢建築樓高12米,請問此建築是否在規劃范圍內?他們如此蓋樓是否合法?此樓現已建到二層高,已經嚴重影響我們的正常采光,若蓋至三樓,我處將基本無光源,並且在施工過程中,不分晝夜的施工,帶來巨大的噪音,嚴重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屢勸不改,我們鄰裡實在無法忍受他們對我們的無視,多次求助仍無法阻止,前幾日澆築混凝土,土渣石子濺落我們院落一地,已經嚴重乾擾我們的生活,並對我們的安全造成影響,請相關領導前來視察,核實情況,盡快解決此問題,維護社會和諧!
尊敬的網民:
您好!首先非常感謝您對天津市規劃工作的關心。收到您『和平區沈陽道和哈密道交口建築是否在規劃范圍內』的留言後,我們進行了研究,現針對您所關心的問題答復如下:
該建築未在我分局辦理規劃許可審批手續。按照《關於明確城市管理執法職責的通知》(津政法【2007】90號)文件中『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違法建設行為,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負責查處;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但未按許可內容實施建設的,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查處。』的規定,該項目屬區綜合執法局職責范圍。關於施工擾民問題我局已於區建委和區環保部門進行溝通。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今後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議。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規劃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