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馬金旺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經與區城建部門溝通了解情況,現網上答復如下:
經調查了解,您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京津路富錦道以北至引河橋北側下橋口處為引河橋橋區,由市建交委下屬市政管網公司負責管理,2008年奧運前路面主體工程已經完工,但路燈配套尚未落實。目前,針對此段路燈問題,區市容委已與市有關部門召開了4次現場協調會,共同研究盡快實現照明,因涉及路燈建成後管理權交接等個別問題,現尚在協調過程中。引河橋橋區路燈問題,雖建設、管理權均不在北辰,但路燈問題影響的是我區周邊百姓的出行與生活安全,故區政府承諾,將繼續與市相關主管部門加大協調力度,呼吁建設方向與市路燈管理部門盡早完成路燈管理權的交接並實現路燈照明,從根本上解決這一關系周邊百姓日常生活的大事。
目前,因路燈不亮問題給您生活帶來的不便,還望您能給予充分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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