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天津人力社保局領導及負責同志:
您好! 我是一名企業退休職工,今年55歲,2005年在天津中新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藥廠退休。我是1975年高中畢業於天津21中學,一路聽從黨的領導,跟隨國家政策安排,經歷了上山下鄉、街辦五七工廠、社會招工到天津制藥機械廠、新新制藥廠工作,直至2005年退休。在這30年中我沒有過工作間斷和個人調動情況,每走一步都是由國家統一安排,工齡是連續的,其中我還從事過5年零10個月的有毒有害作業(國家有文件92年以前1年按1年半計算)可我退休證的工齡卻是29年零2個月。這些年我深知國家對企業職工的工齡達到30年是有說法的,特別是從我退休那年開始,國家已6次給企業退休人員工資上調,而每一次上調都把我卡在30年以裡這檔上,這樣N年下去,對我未來的收入會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這個問題一直困惑了我很多年,我也曾經找過單位勞資部門,但始終沒有結果。我覺得這些年我所從事的工作不應該是口說無憑,特別是我在職時的兩個工廠,都是天津市醫藥局制藥公司所屬的有資質的兩個國有企業,對於我在職時的工齡和從事的工種應該是有據可查的。
以上,是我走向社會從事事業基本情況的簡述,我肯求有關部門領導同志,根據我的實際工齡予以核查,給予落實解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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