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民政局領導:您好!
我父母是農民,現在靜海居住。我是獨生女,大學畢業後在市裡工作並已結婚生子。現在,父母年紀大了(均已超過60歲),身體不太好,沒有勞動能力了,想依政策投靠子女,把戶口遷到市裡和我同住(我查了戶籍政策,符合遷入條件)。
但是他們的來了以後的生活問題如何解決呢?
我想諮詢幾個問題,望各位領導幫忙回復:
1.如果他們投靠我以後,沒有土地了,拿什麼做生活來源呢?能享受什麼政策待遇,能否享受低保?還是退休金?
2.如果生病怎麼辦?能否像退休職工一樣報銷藥費嗎?還是只能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現在他們參加的是新農合醫療保險)
3.住房問題如何解決?現住我一家三口居住面積不足50平米(是公有住房)。如果父母和我同住,我能申請限價房嗎?計算人均收入和人均居住面積時可以將父母計算在內嗎?
當然,贍養父母是子女的義務。但是我還是要比較一下利弊,纔能決定是否做戶籍遷入,如果他們失去土地和宅基地,換不到什麼生活保障的話,就沒有戶籍遷入的必要了,只是單純來市裡居住就可以了。畢竟此舉是為讓父母晚年生活的更好。我的問題有點多,給各位領導添麻煩了!
請理解我的苦衷與急切的心情,盼回復!!
我先代表父母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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