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希望給傷殘軍人發放電子免費乘車公交卡這樣使用起來方便。
依據國務院、中央軍委2004年10月1日公布新修訂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殘疾軍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我是本市一名從部隊轉業到地方的殘疾軍人,昨天晚上,我從位於河北區博愛道德公交總站准備乘坐802路公交車回家,上車後我向司機出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司機看了兩三秒後卻明知故問,問我拿的是什麼,我回答是『殘疾軍人證』,司機卻裝著聽不見,大聲問我是什麼,我又提高嗓門再次回答是『殘疾軍人證』,由於司機嗓門極大,引來了周圍的乘客的圍觀,弄得我滿臉通紅,好像我是小偷似的。類似這樣的事情,在不同的地點、不同的公交上已經不止一次。以至於雖然上班的企業不景氣,我也寧可乘公交時多掏幾塊錢公交費,也不敢再使用『殘疾軍人證』免費乘坐公交車,省的丟人現眼。給人家檢查證件本是無可非議的事情,雖然有些司機的語氣很生硬。有時公交司機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拿在手裡看了有一分多鍾的時間,還用不信任的口吻問這問那,進一步核實證件辦理的來龍去脈,耽誤很多乘客的寶貴時間,引起大家的不滿。有的司機說:『現在假的太多,不合適清楚我就不開車!』當著一車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轉業軍人真的覺得無地自容,好像我為了2元錢弄個假的證件逃票一樣,車上的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出示證件是我的責任,可是如何辨別真偽應該是公交司機的責任,考慮到更多的乘客由於是下班時間工作累了一天誰都想早點回家休息,真不好意思和司機賭氣。 『司機們』口氣中明顯雜帶有歧視和不信任的成分,我覺得很委屈受到了很大的侮辱,心裡就是覺得不公平,為什麼政府給了我們享受的權力可是又會受到歧視和侮辱呢?懇請替我們這些『殘疾軍人』呼吁一下,責成有關部門參照老年人可持免費電子乘車卡的辦法,為每一位殘疾軍人發放一張電子乘車卡,以體現直轄市的和諧發展和政府的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聯系方式:tj88188@163.com
此致 敬禮
一殘疾軍人市民
2010年6月1日
注:對2010年6月2日市公共汽車管理處『 由於殘疾軍人免費乘車是依據《軍人撫恤條例》中有關規定而實行免費乘車的。全國各地的殘疾軍人均可持證免費乘車,若發證將會給他們造成不便,因此發放電子卡免費乘車還有一定的困難。』答復不滿意,這是推卸責任不作為的一種體現,與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建設背道相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