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長:
新的住房公積金政策的出臺無疑給很多購房者一個很大的打擊,我是在4月17日交的首付款,購置的限價商品房,由於開發商內部運作有問題截止目前遲遲未予辦理備案及貸款手續,推脫至今無人問津。
新政策中關於對購房用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限制有點不明白,購置政府保障性住房的人一般收入比較低,大部分人(多為80後的人)會選擇住房公積金作為貸款首選,而新政策的出臺卻將貸款額度改成公積金餘額10的做法,讓很多在近期畢業的學生吃不消。因為如果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貸夠的話,他們就會選擇組合貸款,多還貸款利息不說,光是手續中需要開收入證明這一項,大多數人員的收入根本不符合銀行按揭放貸的要求。如果退房的話我們就會面臨損失2萬的定金(被開發商收走),導致像我們這部分弱勢群體被擱置在新政與老政策的邊緣,成為最大的受害者。不知道政府是否能依據繳納首付款的時間來判斷是否執行新政的標准。謝謝。
郭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6月07日
【熱點關注】限價商品房